商院教务〔2020〕47号
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4号,附件1)、《我院发展规划(2018-2020年)》(闽商院发〔2019〕30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商院教务〔2019〕7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科教改项目”)建设工作,现将建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包括2018年重大项目、2019年暂缓通过及申请延期的一般项目。
(二)验收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组填写《我院质量工程(教学)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3份)并附上相关成果作为支撑材料(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案例集、教学成果、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专著与学术论文为辅。支撑材料需提供材料目录,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份文档);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填写《我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2.教务处邀请专家组织审核验收。
3.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取消立项等三种结论。
按期提交的项目如未通过审核,限期整改,暂缓通过,经修改完善后在下次组织结项时再次提交验收,超过执行期(2018年立项项目执行期自立项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项目不超过两年,重点项目不超过三年)以及已经申请延期的项目如未通过审核,则直接取消该立项项目。
二、校级2019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任务书的建设内容开展工作,及项目建设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项目建设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获奖情况、成果已获得的效益等等;
4.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可能影响项目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5.下阶段建设计划,包括下阶段的工作安排、预期成果和完成时间。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项目根据检查内容填写《我院质量工程(教学)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并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提供材料目录,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档),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中期检查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教务处将组织专门人员检查。
三、2020年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与数量
校级本科教改项目设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两大类。项目类别含本科教改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两种。校级项目拟立项20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5项左右,一般项目15项左右。
学校从校级立项项目中遴选理念先进、基础较好、对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为重大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
(二)立项范围
项目应围绕当前我省高等教育 “一流本科建设”和“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等主要任务,结合我校高水平应用型新商科大学办学目标定位,重点围绕“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专业认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应用型高校建设,教学信息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等重域进行探索实践,推动内涵建设、质量提升。同时,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的经验,鼓励和支持教师继续创新教学模式,开展课堂革命,把优秀的教学案例升华为优秀教改成果。具体选题可参考《我院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5)。
立项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产出导向,应有明确的改革指向、具体的创新措施、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项目面向
项目面向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申报,比例占各单位申报数50%以上。鼓励具有1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重大教改项目应有1年以上的实践与探索基础,研究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办学规定,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且各相关制度、人员等方面有保障的项目。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一般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所有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与重大教改项目。已承担在研的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0年项目申报。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四)立项管理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
2. 项目成果应有至少1项实践性成果,包括学位点、学科专业或平台建设方案、培养方案;教育教学质量标准;通过评估认证;基地认定;教材讲义出版;相关成果获奖;团队荣誉;外部评价鉴定等。原则上不接受仅有个人专项或论文的项目申报结题。
(五)经费资助
校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8万元(2020年0.2万,2021年0.4万,2022年0.2万);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4万元(2020年0.1万,2021年0.2万,2022年0.1万)。获省级立项的项目按省厅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资助,不再重复享受校级立项资助。
(六)申报数额
教学单位按本科专业数×2的上限数额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可申报2项,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可申报1项。曾获得省级重大教改立项的单位可多申报2项,获得省级一般教改立项的单位可多申报1项。
(七)材料要求
项目组填写《我院质量工程(教学)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6),一式3份;各教学单位汇总整理申报项目并填写《2020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7),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四、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应确保内容完整、格式美观,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电子稿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联系人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许碧娟,联系电话:26298337 ,电子邮箱:657881802@qq.com
2.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
3.报送地址:连江校区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连江校区诚信楼103)。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我院质量工程(教学)项目结题报告
3. 我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4. 我院质量工程(教学)项目进展报告
5. 我院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6. 我院质量工程(教学)项目建设任务书
7. 2020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8. 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到期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9. 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8日
我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