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根据《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20〕36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院学生社团成立、年审、换届和注销制度(试行)》(商院团〔2021〕4号)(以下简称《制度》)等相关规定,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学生社团成立、整改、换届和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社团成立
(一)申请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二)提交材料
1.电子版附件1-5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于2023年12月13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2833991280@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新社团成立”命名。
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
2.纸质版附件1-5需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团委,连江校区明德楼二楼社团工作部、马尾校区福万楼二楼校团委办公室、鼓楼校区食堂二楼团委办公室。
(三)工作提示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社团申请成立资格,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成立;
2.已注销社团半年内不得再次重复申请成立,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另成立新社团;
3.未获准成立的社团不得私下招收社员,不得以我院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社团整改
(一)整改范围
2023年年审不通过的社团
(二)工作流程
1.提交整改计划
2.开展整改工作(11月-12月)
社团根据提交的整改计划开展整改工作,至少召开一次以整改为主题的社员大会。整改社团需认真分析年审不通过的原因,围绕整改意见重新谋划社团未来发展方向,积极组织参与社团纳新大会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积极申报“社团文化巡礼节”等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提升社团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3.提交整改总结(12月)
整改总结格式参照附件6,内容须包括:社团的过往和现状(基本情况,活动情况,需求情况,面临的困难等)、整改原因分析、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社团未来发展方向(组织建设、品牌活动等)等。
(三)材料提交
1.电子版附件6,于2023年12月13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2833991280@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整改总结”命名。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
2.纸质版附件6,于2023年12月15日前,需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团委,连江校区明德楼二楼社团工作部、马尾校区福万楼二楼校团委办公室、鼓楼校区食堂二楼团委办公室。
三、社团换届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须具备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端正、奉献意识突出,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2.熟悉业务工作、广泛团结青年、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至少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
3.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工作流程
1.主要负责人换届
各学生社团依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负责人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团支书[由社长或副社长兼任])、社团骨干(副社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
2.社团年度注册登记
各学生社团依据自身情况,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其中,社团全称需规范填写,不需要包含“我院”等内容。
3.资格审查
各社团于2023年11月中旬报送附件7:《我院学生社团候选负责人资料表》,社团工作部将对各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作为拟任职负责人。报送另行通知。
4.召开社团换届大会
各社团将在审查通过后召开社团换届大会。
(三)提交材料
1.电子版
(1)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推荐表、成绩单、排名证明,无需签字盖章。
(2)学生社团骨干登记表(附件9,包含社长、团支书在内的全部社团骨干,每社团一份)
(3)学生社团注册登记问卷(该项仅需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OtwrzXk.aspx无需发送邮件)
以上材料(1)、(2)于2023年12月13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2833991280@qq.com,邮件主题以“社团名称(全称)+换届注册材料”命名,附件不需要打包为压缩包。
2.纸质版
(1)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推荐表、成绩单、排名证明
(2)学生社团骨干登记表(附件2,包含社长、团支书在内的全部社团骨干,每社团一份)
以上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团委(连江校区明德楼、马尾校区福万楼、鼓楼校区食堂二楼)
(四)注意事项
1.社团负责人连任的,仍需提交上述材料;
2.学生社团注册登记与社团换届每年12月组织一次,各社团应于每年12月开展全体负责人、骨干的换届工作,非换届时间各社团禁止组织换届;
四、社团注销
如学生社团决定自行注销,须遵循社团章程规定,召开全体社团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填写《附件商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11),电子版于2023年12月13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2833991280@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注销”命名。纸质版于2023年12月15日16:00前交至连江、鼓楼校区交至连江校区明德楼二楼社团工作部,马尾校区交至福万楼二楼校团委办公室。申请通过后,社团自行注销。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卢丽娜 江高翔
联系电话:26290036
校社团部社团活动部:张培娟(生)
联系电话:19859563369